
史上最荒唐”公訴: 公元2008年12月9日起,一起史上最荒唐的“公訴門”事件在天津鐵路公安處和鐵路檢察院開始了丑陋表演!2008年五月4日那天,作為旅客的王宇因為在送站過程中與檢票員發生糾紛,而被天津西站派出所進行治安調查,奇怪的是面對糾紛雙方,派出所當值工作人員卻只對王宇一方嚴厲喝斥。在遭受不公平待遇后,在現場目擊旅客的共憤中,王宇一方到天津鐵路公安處督查室對派出所進行了投訴。然而這次維權卻迎來了一場至今還沒有終結的噩夢…2008年12月9日,被投訴的西站派出所有關民警來到北京王宇家中,以配合調查為名將王宇騙出到西站派出所審訊一夜,憑對王宇的誘供,然后在12月10日才出具拘留證。隨即以王宇左手一耳光將并非沖突當事人的張格非造成重傷害為由,將王宇報請批捕。派出所的違法執法是如何進行的呢?先是主動找到所謂的“受害人”張格非、接著派出所兩名警官以個人名義申請為“受害人”張格非進行司法鑒定、不具備資質的天津鐵路公安處司法鑒定所為張格非出具了“人體損傷檢驗鑒定書”,繼而由鐵路檢察院進行了“史上最荒唐”公訴!于是一起新世紀王宇之拍案驚奇荒誕出籠!
拍案驚奇之一:作為重要公共場所、具有高等級安全管理單位的天津鐵路西站,一紙證明竟說其沒有監控設備。公訴方為掩蓋事實,以此為理由,拒不提供車站監控錄像這一能使案件真相大白的首要證據!難道天津這樣一個發達的直轄市,一個人流量大的火車站竟然連監控設備都沒有?其安全管理是如何實施的?簡直令人匪夷所思!而證人卻有照片為證!公訴方竟然如此信口雌黃!
拍案驚奇之二:事發當天派出所的筆錄竟然也拒不提供,公訴方堅稱沒有!中國的公安隊伍建設到了2008年,在首都的門戶,中國的直轄市,派出所解決糾紛卻沒有筆錄!而當事人當天明明在現場做了筆錄并簽字畫押,這一還原事實的重要證據檢方卻堅稱沒有!難道遭遇小偷不成!拍案驚奇之三:一個被投訴的派出所,卻不回避,主動辦理了一起刑事案件,難道天津公安處的刑警都消失了嗎?怎么會讓派出所干警辦理刑事案件?而為掩蓋這一違法行為,天津公安處肖建瓴處長竟然以公安處領導的名義加蓋公章說授權了,一紙說明就能糾正違法事實嗎!且竟然拿得出手作為公訴證據,真是笑掉天下人大牙!可他們這樣的證(說)明竟有八份之多(案件證人總共也就有包括三個所謂挨打的檢票員在內的四名檢票員、所謂的兩名旅客、王宇夫婦的證言)!如果隨便出個證明就是公訴證據,那中國司法隊伍就要大裁員了,就不用那么多執法人員